管式電爐維護與注意事項
閱讀:428 發(fā)布時間:2022-8-1
1.當電爐在末次使用或長期停用后再次使用時,必須進行一次烘爐干燥,烘爐時間為:室溫――200℃ 2小時,200℃――600℃ 2小時,使用時爐溫不得超過溫度上限,以免燒毀電熱原件。
2.電爐和控制器必須在相對濕度不超過85%,沒有導電塵埃、爆炸性氣體和能夠破壞金屬絕緣以及對電子原件有害的腐蝕性氣體的場所工作。
3.定期檢查電爐、控制器各接線頭接觸是否良好,指示儀指針運動時有無卡滯現(xiàn)象,并用電位差計核對指示儀刻度誤差是否大。
4.控制器的工作環(huán)境溫度限于0℃-50℃,在搬運時須用導線將儀表后端接線板上“短"與“短"連線接好,以防振動而損壞儀表。
5.爐溫不得超過溫度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