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發(fā)分的含義?對揮發(fā)分的測定有何技術要求?
答:煤的揮發(fā)分是指煤樣在900±10℃隔絕空氣的條件下加熱7min,由煤中有機物分解出來的氣體和液體(呈蒸汽狀態(tài))的產物。
揮發(fā)分的測定是一項規(guī)范性很強的試驗,其測定的結果*取決于所規(guī)定的試驗條件,所以在測定燃煤揮發(fā)分時,對測定的技術要求很嚴。具體如下:(1)高溫爐內溫度應嚴格控制在900±10℃的范圍內,當放進試樣后,爐溫應在5min內恢復到900±10℃。
(2)加熱時間的計時應用秒表,即當試樣一送入高溫爐的高溫區(qū)開始計時,到試樣離開高溫爐為止,這一操作過程應準確為7min。否則,試樣做報廢處理。
(3)測定時應用的坩堝。當坩堝在爐內灼燒時應避免坩堝與坩堝之間、坩堝與高溫爐壁的直接接觸。
(4)在測定時,如坩堝或坩堝蓋上聚有黑煙時,試驗也做報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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